索引号 | wy-rsj/2021-1389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各股室、大队,局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提高人社工作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人社服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为目标,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学习借鉴各地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聚焦短板弱项,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形成具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高地,建设人民满意的人社服务部门。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审批服务,打造最优政务环境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严格按照“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路”的要求优化业务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扎实推进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年内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劳动用工备案等10项服务事项“一窗办理”,努力打造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流程最优、材料最简的业务流程。二是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尚未实现即时办结的事项,按市人社局要求提速办结时限。三是加快企业电子印章推广。积极推进电子印章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的运用,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证明在线打印、生成电子证照、档案电子化存储等功能,提高政务服务电子化、便民化水平,提升全系统窗口服务效能。四是创新服务模式。实现以仲裁专递、证书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文书及通过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力促政务服务便民化。
责任部门:各股室、大队,局属二级单位
责任领导:领导班子成员
2.全面推广“一网通办”平台应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结合实际,加快推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职称证书查询打印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充分利用市局搭建的数据平台,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实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等“跨省通办”。
责任科室:专业技术股、职业能力鉴定指导中心、就业局、社保局
责任领导:乔树林、樊文宁、周永胜、张浩
3.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就业局微信公众号、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三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平台,加强各项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向企业、群众精准推送各类人社政策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责任科室:各股室、大队,局属二级单位
责任领导:领导班子成员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1.强化社会保险各项工作。一是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实现社保登记注销“一次办成”。二是夯实扩面征缴,稳固营商基础。深入推进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养老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应收尽收。三是继续执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切实减轻我市参保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活力。积极开展工伤认定“上门服务”。组织医疗卫生专家为伤情较重行动不便的伤残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将服务“送上门、送到家”,确保伤残职工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四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参保企业继续执行1.5%降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2年4月30日,切实减轻我市参保企业负担。五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的重要作用,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参保企业在岗职工取得技能等级三、四、五级证书,可分别申请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技能补贴,助力企业稳就业岗位。
责任科室:就业局、社保局、仲裁办
责任领导:乔树林、樊文宁、李咏旺、张浩、周永胜
2.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对我县运营规范、信誉良好、作用突出的创业园区可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二是着力推进“小店经济”发展。加快“小店经济”就业创业服务便民化,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标准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综合开发疫情防控、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养老护理等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兜底安置。四是积极落实技能培训补贴。企业对新录用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按培训时间及贴标准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全额培训补贴。企业对新录用的其他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培训补贴。五是落实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以工代训和岗前培训的,按照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教育培训“程序网络化”管理服务,实现了培训、考试、审验卡打印等诸项工作的网络化,做到了“简单易行,省时省力”
责任科室:人力资源中心、就业局
责任领导:樊文宁、程碧昆、周永胜
3.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推广劳动用工信息网上备案制度,设立专职备案人员,实现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即办即结。二是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措施,完善宣传、服务、维权和执法为一体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跨越发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体制要求,对信用好的企业减少相关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三是简化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实施案件分类处理,简化优化立案、庭审、调解、送达等具体程序,提高仲裁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逐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增强仲裁制度优势。
责任科室: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办
责任领导:李咏旺
4.加强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实现银行网点“一站式”办理。所有合作银行网点均设立社保卡服务窗口,至少设立一个“快速发卡”网点,采用桌面制卡、自助制发卡、照相等设备,实现从数据采集、照片采集到制发卡全程业务一次性办结。二是搭建“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内蒙古“四位一体”云平台、自治区“网上办事大厅”等,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工作。三是搭载工伤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开辟工伤认定新途径。通过“网上申请、电话预约”的方式,实现工伤保险工作受理、认定、到文书送达等便捷快办,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四是评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面实现电子化,实现办事人员“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体验越来越好的人社综合网上业务服务。五是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热线服务水平,传递人社“好声音”。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最新人社政策,完善知识储备。以通俗易懂的形式为群众解读各项人社政策,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责任科室:各股室、大队,局属单位
责任领导:领导班子成员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发挥营商环境服务“管道”作用,及时归纳企业及群众反映问题,建立问题快速受理、处置、反馈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对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涉企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及时督查整改;对破环营商环境建设、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不力、涉企服务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对解决企业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整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责任领导:乔树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大队,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维护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工作,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小组按照《五原县人社局关于成立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五人社发〔2020〕105号)执行,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股室、大队,局属各单位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做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査,定期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总结推广人社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利企便民的新做法、新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