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thz/2021-1425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套海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关于加强套海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决定
2021年11月12日,套海镇党委书记宋培义主持召开党委会,会上就加强套海镇“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出研究。
会议指出:
近年来,套海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当前,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我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有利于确保我镇“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
会议议定:
一、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按《巴彦套海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决策,除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外,必须经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不得以会前酝酿、传阅会签、碰头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对拟实施的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重大项目是指项目总金额超5万元的项目,大额度资金运作是指一次性支付超过5万元的资金)均需填写《巴彦套海镇重大事项备案表》,并由站办长、分管领导、包村领导、镇长、镇党委书记签字,办公室归档保存。
三、全体领导干部应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自觉意识。主动学习掌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项规定,对照检查执行情况,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