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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zjj/2021-0150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18
五原县住建局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发布单位:住建局 发布人:徐靖 发布时间:2021-10-18 点击量:8 字体:

一、基本情况

住建局作为建设主管部门,每年都承担着大量的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今年,县政协共交办我局政协提案14件、来信2件。截止目前有5件已落实解决,5件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其余6件因无项目支持暂无法解决。各位委员所提提案内容涉及住建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是我县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我局工作的重点和中心。自接到交办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把办理过程作为了解民意、研究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也及时与委员本人进行了沟通,进一步征询委员意见,得到了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二、办理情况

(一)已落实解决的提案(5件)

1.初美霞委员“关于为部分巷道安装路灯”的35号提案

在位于建设路向阳小区北侧的巷道已安装了4盏LED路灯,解决周边小区居民夜间出行困难。

2.李振夷委员“关于我县天然气使用”的70号提案

我县现在有12000多户居民安装上了天然气,在新建设的住宅小区都要求配套天然气,如金桥华府、阳光国峰、盈泰华府等。2000年建成的老旧小区安装难度较大,不能有效的把居民组织起来和天然气公司进行协商,部分小区天然气管道难以进入,造成我县安装天然气的速度较慢,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2000年后建成的小区如温馨家园、广源小区、和谐小区等在改造过程中均已安装天然气。

3.辛计小委员“关于民用液化气站新增和整改”的67号提案

我县目前有两家液化气站,一家是亿鑫液化气站,另一家是中原液化气站,2018年以前只有一家液化气站,考虑到一家独大容易形成垄断,2018年又引进了亿鑫液化气站,如果我县还要继续引进液化气公司,按照政府的要求,给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4.袁贵委员“关于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楼房加挂电梯”的16号提案

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有条件地区先行实施多层住宅外加电梯工作的要求,2005年前交付使用的未安装电梯多层住宅可加装电梯。自治区补助100万为富民小区14号楼4单元、5单元安装2部电梯作为试点工程,并于今年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我们将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继续申报既有多层住宅安装电梯项目,逐步推广老旧小区加挂电梯安装工程。

5.石磊委员“关于修整平房区坑洼道路”的78号提案

今年以来,对隆兴昌大街、前进路段等多个主干道进行道路修补。接下来将对建设路、团结路坑洼处进行修整。现已完成主次干道油面修补420㎡。

(二)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5件)

1.周永胜委员“关于华程园小区南平房征收开发商久未动工居民诉求”的33号提案

巴彦淖尔市荣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土地已经接牌,计划9月底开工,2022年11月份完工。

2.尹美兰委员“关于修复华程园商业用房前公共停车带”的43号提案

经实地勘察,该片区域属于华程园开发企业,已联系华程园开发企业,修复该片区域破损的人行道硬化。

3.马三立委员“关于打通中三路、改善县医院东侧居民生活环境”的45号提案

中山路南段(隆兴昌大街至团结路),2017年该段道路已经招标,已列入城区市政道路新建项目中,由于房屋征拆工作未完成,所以未能实施该段道路工程,待房屋征拆工作完成后,开始实施道路工程。

4.王占元委员关于推进化解“办证难”的5号来信

我局按照县政府制定了《五原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参照借鉴巴彦淖尔市实施意见和临河区工作经验,解决我县房地产“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截止目前,我县为东润家园、光明小区、力华园等小区共办不动产证2400多户,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5.薛建平委员“关于尽快解决拆迁未安置问题”的8号来信

近年来,化解“回迁难”、“入住难”一直是住建系统攻坚克难的工作重心,也是信访矛盾的焦点。针对余集?中央公园、龙昌家园(五中)、名都小区等久托不建、时建时停项目,我县成立了解决回迁安置问题工作专班,住建部门领导包项目、包工地,一方面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工交付。另一方面对资金困难的企业帮助招商引资,完善后续工程。

对于余集中央公园等项目回迁房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大的情况,按合同约定,超出部分按回迁优惠价支付。如果付差价,也可重新调换与合同面积相近的楼房。

(三)因条件限制和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提案(6件)

1.宋元成委员“关于完善城区内地下管网布设数字化档案”的8号重点提案

供电、供暖、供水、排污等地下管网的布设主要由规划部门整体负责,我单位将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地下管网布设数字化档案的提案,同时与规划部门沟通建议,建立地下管网数字化档案。

2.王红梅委员“关于楼房加装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的18号提案

楼房加装护栏是工程交工后业主在个人空间内实施的行为,我局无权监管和拆除,只能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由业主意识到安全隐患自行拆除或通过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建议由物业办组织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广泛宣传加装护栏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播放因加装护栏导致的安全事故,通过警示教育的方式宣传引导。

3.孙锡良委员“关于在义和渠城区段安装防护栏”33号的提案和李珺委员“关于在富源路东、义和渠北空地建设居民活动场所”的86号提案

义和渠对我县灌溉是十分重要的,其管护、运营是由黄灌总局下属单位管理。同时,我局也高度重视,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对于消除河道安全隐患进行了调查。

下一步将紧盯上级部门项目扶持政策,关注民生扶持政策资金走向,对符合政策资金申报要求,组织实施义和渠城区段安装护栏、修建居民活动室等项目申报,推动义和渠城区段安全防护工作落实,补齐城市基础设施。

4.郭亮委员“关于对五原县城区高层住宅直饮水安装与接通”的77号提案

物业办联合社区与各物业小区、业委会对接直饮水安装事项,目前郡美B区已组织收费,预计10月份通水,其他小区正在陆续对接中。

5.石磊委员“关于督促开发企业履约”的79号提案

房地产开发是一项周期长、行业广、主体多等复杂工程,一个开发项目自立项至竣工交楼、办证、结算完成动辄两三年,甚至七八年以上。漫长的履行期间内,施工条件、人工及材料价格、政策法规等因素时常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条件变更,影响履行。发包人如不能有效把控履约风险,处理好发承包关系,轻则工期滞后,交楼迟延,支付大量违约金。重则项目停工、甚至烂尾,承发包双方陷入无尽的诉讼中,所以开发企业在履约过程中不是由相关部门督促去完成,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履约监督岗位,妥善做好合同履约监督工作。

三、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是办理过程中对一些办理有难度的提案,深入调查研究不够。

二是有些提案如关于回迁安置问题,虽然是住建局办理,但需要社会、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才能够完成,办理周期较长。

三是有些问题尽管已列入计划,但因受当前政策和县里财政的实际情况限制,一时还难以解决。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提案的续办工作,对正在办理的提案,抓紧时间尽快落实,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二是对已列入计划的提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项目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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