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jyj/2022-0094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2021年,五原县教育局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以及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五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2条,通过“五原教育”发布信息26余条,通过政府网站政民互动、“12345”便民服务热线回应社会关切59件。落实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了五原县教育局2020年度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通过“五原教育”“疫情防控”专栏主动推送各级各类疫情防控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截止12月底,共有0例依申请公开。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成立了由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五原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五原县教育局政务服务办事一本通,共编制各类事项44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本部门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及时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教育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对政府网站、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的维护管理。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网站和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五原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和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成立了由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五原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21年,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提高年报发布质量,按照统一模板格式公开了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不够。2021年新平台启用后,补录了一部分之前“三务公开”中的内容,全年共录入信息61条。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对政务公开平台的监管力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全面提高教育服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政务公开任务。
(二)业务人员的专业性不强。具体业务负责同志对本单位部分政务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甄别能力不够,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滞后或遗漏。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平台具体业务负责同志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能及时、准确的发布。
六、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