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zwfwj/2021-0155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
第一条 根据巴彦淖尔市委编委批准的《五原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五原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文件。
第二条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五原县党群服务中心)为五原县政务服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第三条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五原县党群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承担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具体任务和政务服务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政务大厅日常运转保障和运行工作。
(二)承担推动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对中心分大厅及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的业务指导。
(三)承担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运行管理、指挥调度工作。
(四)承担县本级党群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服务和对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的指导工作。
(五)完成县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五原县党群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会务、保密和宣传等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承担党建、人事、财务、纪检、后勤保障、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二)政务服务股。协助健全政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进驻人员、分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考评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承担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建设运行工作;承担中心网络信息规划、建设、维护、安全防护工作;承担中心门户网站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三)12345政府服务热线指挥调度室。承担“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平台运行和管理、指挥调度工作。
(四)党群服务中心。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对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为党员群众提供便民、创业、宣传教育、社会组织等综合性服务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引导各类基层组织协同解决辖区事务;完善党群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第五条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六条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五原县党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
第七条 原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
第八条 本文件解释的办理工作由中共五原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中共五原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文件自2021年3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