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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28
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关于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人员分工的方案
发布单位:住建局 发布人:徐靖 发布时间:2022-03-28 点击量:5 字体:

为了推动干部能力提升行动和纪律作风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进一步严肃我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加强作风建设,现对单位职责、人员分工形成如下方案: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定县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贯彻落实园林绿化管理法规和实施细则。

(二)贯彻执行“绿线”制度,协助查处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

(三)承担城区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协助开展“园林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等称号的评定工作。

(四)承担建成区园林植物科学研究与保护,园林植物病虫害监测及发生趋势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对全县园林绿化发展战略提出建议,执行完善园林绿化管理法规和实施细则。

(五)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分工

【一】中心领导

兰美青  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吕政杰  党支部副书记,分管统战、苗木基地、葵花广场、水利主题公园、静园、市民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古郡湖、西区、农博苑、隆兴湖、工业园区、规划设计股、园林工作股,负责安全、项目建设、苗木采购、病虫害防治及其它重点项目等。

韩素芳  支部宣传委员、副主任,负责中心常务工作,分管党建、纪检、办公室、财务、水车队、冯玉祥誓师广场、义和渠周边等。

赵  斌  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分管信访、绿化股、环线、植物园、鸿鼎园区、抗日纪念园、休闲广场,监管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学校绿化,负责创城、文明、宣传、提案建议办理、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党务、人事、工青妇、学习考核、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

主任:王翠,负责办公室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运转,并对工作人员履行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管、报告。

办公室工作人员:杜佳(聘用)、范佳欢(聘用)、李好(三支一扶),配合王翠做好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室工作人员:张文燕、胡海霞、李小丽(聘用),负责联系各相关部门,确保财务、人事工作准确、高效开展。

(二)规划设计股。负责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审核各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变更情况全过程跟踪,负责工程量的审核计量验收等工作,同时承担农耕文化博览园的绿化及日常管理工作。

股长:李永清,负责股室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和日常运行,并对工作人员履行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管、报告。

工作人员:张秀云、樊娇,配合股长完成股室内部各项工作任务。

(三)园林工作股。协助查处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

股长:赵东升,负责股室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和日常运行,并对工作人员履行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管、报告。

工作人员:王俊峰,配合股长完成股室内部各项工作任务。

(四)绿化股。负责街道、巷道、改造小区、街角绿地的绿化种植养护工作。

  股长:吴文刚,负责股室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和日常运行,并对工作人员履行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管、报告。

  工作人员:刘玉彪、屈景明、高洋(组织部借调)、张作伟(聘用) 、王艳霞(聘用),配合股长完成股室内部各项工作任务。

(五)水车队。承担城区绿化片区的拉水浇水工作。

  股长:韩成艳,负责车队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和日常运行。并对工作人员履行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管、报告。

工作人员:付继岗、安宁(聘用),配合队长完成车队内部各项工作任务。

(六)广场公园管理股。承担广场公园的绿化及日常管理工作。

股长:吕政杰(兼任),负责股室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和日常运行监管,并对工作人员履行纪律、工作情况进行监管。

1、休闲广场

组长:吴勇

2、葵花广场

组长:李永军     成员:冯旭娟

3、植物园

组长:付继军    成员:任丽(聘用)

4、环线

组长:纪立新    

成员:刘占云、郭晓义、李岩峰

5、苗木基地

组长:袁瑞      成员:黄颖

6、誓师广场

组长:王永伟

7、隆兴湖

组长:裴永军    成员:赵培成(聘用)

8、工业园区

组长:韩铁贵     

成员:李世忠、何海滨(科技特派员)、刘亮、任力伟(聘用)

9、西区

组长:杨荣  成员:刘洋(聘用)、杨博(聘用)。

配合股长完成股室内部各项工作任务,组长对各自组员负直接管理责任,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各自工作,并对各自工作人员履行纪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管、报告。

三、工作要求

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当表率,各股室队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严肃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树立园林形象。严格遵守本单位考勤、签到、请销假等规章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严格上下班时间,实行每日签到,各部门负责人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各自人员的日常监管,每月月初将上月的考勤表交回办公室汇总并通报。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各部门工作人员在岗、工作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情况随时通报。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各股室负责人同意,2天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3天及以上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环节干部请假1天向分管领导报备,2天及以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批。请假人须在事前将假条签好,报送到办公室备案;对于紧急情况不能提前签假条的,事后要及时补写,并及时销假。请假2天及以上必须向办公室报备,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每日将干部职工在岗、工作情况发单位工作群。

严禁在上班时间串岗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 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有情况及时报告带班领导;严禁工作日饮酒以及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在依法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通报组织部门、纪委。要树立新风气,维护好园林形象。

二是加强纪律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干部职工要恪守“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强化纪律观念,坚持从严要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作风转变。单位将建立长期的监督检查机制,考勤严格按单位制度执行,迟到早退、请假达到规定天数扣除相应工资。对无故不上班、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在职级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一律不予考虑,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工资福利待遇该扣发的扣发、该停发的停发。对纪检部门、媒体曝光的典型违纪现象,一旦查实,决不姑息,按《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由于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违纪、曝光、工作严重失误现象,同时给予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相应处分。实行履职执纪承诺办法,每年年初各部门签订承诺书,对年内各自具体工作任务和纪律执行进行承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日常工作中遵纪守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促进园林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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