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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lxcz/2022-02255 效力属性 1年
发布机构 隆兴昌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08
2022年隆兴昌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隆兴昌镇 发布人:贾勃帆 发布时间:2022-03-08 点击量:5 字体:

隆兴昌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 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 公开方式

1、五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地址http://www.wuyuan.gov.cn/)。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煤体、新闻发布会、广播、

电视、报刊等。

同时,在隆兴昌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 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一) 申请接收渠道

l、当面提交(必备渠道)

地址: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东街虹亚对面 ,隆兴昌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420。

工作时间:上午9:00 -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5212979

2、邮政寄送(必备渠道)

收件人:隆兴昌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地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东街虹亚对面

邮政编码:0151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可选渠道)

请登录五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二) 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表》,申请表可在五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 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

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

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网上

申请的,应上使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

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

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

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

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依申请公开渠道仅限于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信访、

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三) 收到申请时间的确定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

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雷签

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

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

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

申请之日。

(四) 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雷要延长答复期

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关征

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共同制作政府信息机关或相互获取政

府信息)意见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内。小

如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答复期限应按照《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五) 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 隆兴昌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东街虹亚对面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5212979

邮政编码:015100 

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

并按照本指南“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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