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lxcz/2022-0228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隆兴昌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2-21 |
隆兴昌镇地震应急预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抗震救灾法》,保证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能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五原县抗震救灾应急预案》《五原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有效机制,规范抗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提升抗震减灾工作效能。
二、组织领导
(一)隆兴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李鹏飞
副指挥:杨 波、马维生、安建荣
成 员:党政综合办、民政办、综合执法局、水工站、土地站、财政所、林工站、新农办、卫计办、文化站、农牧站、道路交通站、农电所、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电话:5212979,办公室主任由史倩霞同志担任。
(二)成立地震应急队伍。
组 长:李鹏飞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 波 政府镇长
马维生 人大主席
李艳清 党委副书记
侯国强 党委副书记
党治国 纪检书记
王利军 武装部长
王春宏 政府副镇长
安建荣 政府副镇长
于 捷 政府副镇长
张耕华 政府副镇长
邬晓娜 组织委员
胡兢夫 宣传委员
成 员:史倩霞 党政综合办主任
刘晓东 综合执法副局长
白金铉 财政所所长
谢海荣 民政办主任
王 勇 农牧站站长
付今飞 司法所所长
王金芬 文化站站长
赵丽霞 水工站站长
何锦平 林工站、道路交通站长
杨 勇 土地站站长
王 霞 新农办主任
王月霞 卫计办主任
各村党支部书记、辖区内各农电所所长、各派出所所长、各卫生院院长。
三、工作原则
(一)自行启动
地震事件发生后,震区镇人民政府、相关机构、村(社区)和单位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事件。
(二)分级响应、统一领导
县人民政府是处置我镇行政区域内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我镇地震应急工作。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抗震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视各行政村地震应急需求,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由镇抗震救灾领导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社会参与、协同行动
镇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与救助机制;依靠和发挥驻镇民警、民兵役备役人员、镇应急分队、镇、村、社干部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的技术手段。
四、地震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副总指挥,镇党政班子成员、党政办、镇属各部门、上级驻镇有关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和工作内容是:
1、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地震应急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2、制定和部署地震异常现象监测、地震灾害预防、震后救灾与重建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3、根据地震发展趋势,报经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批准,通知各村委会,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4、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排部署群众外宿避震的时间和范围,确定救灾范围和规模,适时宣布本镇进入震后应急期和应急期的起止时间,需延长应急期时,报请县总指挥部批准后,通知全镇。
5、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宣布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成员立即到镇政府报到,镇党委、政府立即进入抗震救灾现场指挥状态,按县指挥部的指示,及时组织实施本应急预案,研究制订抗震救灾计划及对策措施。
6、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指挥各工作组、各抢险救援队奔赴灾情现场抢险救灾,组织灾情调查人员立即奔赴灾区开展各项灾情调查,并尽快向县总指挥部报告震情动态、灾情和抗震救灾情况,请示抗震救灾的紧急问题,同时发布和落实各类稳定社会保障措施。
7、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和资金的筹集储备,指挥急需用品物资调动,根据灾情、镇内抗震救灾力量和救灾物资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县或邻近乡镇给予援助。
8、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9、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或配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机构及其职能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联络通讯、宣传报道、交通运输、卫生防疫、公安消防、物资供应、社会救助、和后勤生活保障八个现场工作组。
1、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联系电话:5212979 。
主 任:马维生 人大主席
副主任:史倩霞 党政综合办主任
成 员:办公室全体成员和临时抽调人员。
职责和工作内容: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经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随时与县指挥部和各现场工作组、其他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协调指导抗震救灾指挥通讯系统的运行。
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各级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撰写有关报告,经政府审核批准,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通告,编写、印发抗震救灾简报。
组织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沟通上下级各方面的联系和信息反馈。
处理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联络通讯组
组 长:马维生 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建军 城郊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党政综合办、派出所、农电所。
职责和工作内容:
(1)尽快抢修辖区内遭受破坏的重要水利、供水、供气设施,以及电力、通讯设备和线路。
(2)根据需要布设临时通讯、供水、供电应急网点。
(3)消除基础设施隐患,尽快恢复其功能。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胡兢夫 宣传委员
成 员:宣传干事、司法所、文化站、民政办。
职责和工作内容:
(1)负责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平息和澄清地震谣传或误传。
(2)负责抗震救灾期间政策、法规宣传。
(3)报道抗震救灾期间的各类典型事迹。
(4)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的有关规定发布新闻、信息。
(5)负责震情、灾情的录像、摄影等。
4、交通运输组
组 长:李艳清 副书记
副组长:李建军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党政综合办、派出所、农牧站、道路交通站长
职责和工作内容:
(1)尽快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干线道路畅通和辖区内的道路正常交通秩序。
(2)负责调动和征集救灾车辆,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及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消除基础设施隐患,尽快恢复其功能。
5、卫生防疫组
组 长:王春宏 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王建军 美林卫生院院长
成 员:各村卫生院卫生所。
职责和工作内容:
(1)迅速组织医务小组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站。
(2)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3)组织、指挥救护现场及救护医疗站的医疗救护工作,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组织实施灾区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6、公安消防组
组 长:李艳清 分管综治的镇副书记
副组长:李建军 城郊派出所所长
成 员:派出所、司法所、消防队
职责和工作内容:
(1)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确保要害部门、重点单位安全。
(3)维护震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火灾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4)管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应急期间不出现问题。
7、物资供应组
组 长:王利军 镇武装部部长
成 员:镇机关和各村委会民兵应急分队。
职责及工作内容:
(1)调派民兵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国家重要财物、文物。
(3)运送救灾人员和救急物资。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5)安排落实各相关部门到震区抗震救灾人员的食宿及后勤相关问题,为外援部队、外援单位提供可能的生活方便。
(6)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器材、生活急需用品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协调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
8、后勤生活保障组
组 长:史倩霞 党政综合办主任
副组长:谢海荣 民政办主任
成 员:财政所、工商所、粮站、民政办
职责和工作内容:
(1)做好灾民的转移安抚和死难者的善后处理工作。
(2)提出并经镇政府批准后,向上级政府申报救灾经费请求援助计划,协调上级救灾物资、资金的到位、安排、调运;按震情、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接收、登记、统计外援单位和外援物资。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及时调整和发放救灾物资、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统一管理救灾资金,监督指导救灾物资、救灾款的发放。
(4)负责火灾的预防、扑救和饮用水的保障。
9、社会救助组
组 长:侯国强 分管农业的副书记
副组长:王 勇 农牧站站长
成 员:畜牧站、民政办、农电所等部门。
职责和工作内容:
(1)对处在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危害。
(2)组织震区恢复生产,学校复课,保险及时理赔。
(3)提出灾后重建计划,协调申请上级重建补助,积极自筹经费,组织开展震后重建。
(4)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各单位的物资援助。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灾工作。
五、应急响应措施
1、搜救人员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协调村委会组织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申请先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工程机械及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压埋人员。
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卫生防疫队伍控制疫情;帮助灾区设立救护所,及时救治、转送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暴发;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等。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饮用水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以及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有针对性接种疫苗;实行受灾地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4、抢修基础设施
抢修镇内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5、维护社会治安
派出所、司法所和民兵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6、开展灾害风险评估
发生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时,镇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深入灾区调查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7、应急结束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由启动应急响应原机关负责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六、善后工作
1、调查评估
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形成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
2、恢复重建规划
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3、恢复重建实施
灾害性地震事件发生以后,按照县政府下发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有计划的实施灾后重建。
七、地震事件应急其他响应
1、一般有感地震应急
当镇内发生小于4.0级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镇政府要迅速了解震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及时报告县政府。
2、地震谣传应急处置
当我镇区域内出现地震谣传并造成社会影响时,要加强与县公安局、通信运营商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调查、分析澄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利用各种媒体报道事实真相,宣传科学知识,平息地震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3、特殊时期应急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镇党镇综合办应加强震情值班、地震监测、异常上报与核实、信息报送和震情会商等工作,统一宣传口径,适时将应急准备情况上报县政府。
八、预案管理
本预案经隆兴昌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隆兴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