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lxcz/2022-0229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隆兴昌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4-20 |
关于对五原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李艳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道路养护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隆兴昌镇政府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建立健全道路养护巡查制度,解决部分村、社路段出现的裂缝、坑槽、啃边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的出行安全,提升道路使用便利性。同时加强培养全民爱路护路意识,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改善农村道路的综合环境,提升道路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胡兢夫 联系电话:13947836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