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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mzj/2022-0257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28
关于成立智障儿童组织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民政局 发布人:温元杰 发布时间:2022-03-28 点击量:0 字体:

王芳委员您好:

在收到您在五原县政协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的提案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过调查和研究后,答复如下:

我局目前民政服务保障内容主要是针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符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一是每月10日之前将补贴资助金发放到监护人卡中,目前每月发放1510元,主要用于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儿童保障到18周岁,如继续上大学,直至大学毕业。二是孤儿在上大学期间每年可以领取16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上大学期间每年可以领取6000元。三是对接爱心机构、社会组织、基金会等爱心机构对儿童进行多种方式的帮扶。

成立智障儿童组织,应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登记要求进行注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全文附后。

另外,民政局可配合教育局、残联、红十字会、工会妇联等部门帮助智障儿童,给他们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解决他们的遇到的各类难题。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张永林  联系电话:13947837398

 

  五原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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