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mzj/2022-02586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4-01 |
王爱东委员您好:
在收到您在五原县政协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的提案以后,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县法院沟通对接后,答复如下:
2018年3月民政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签署《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建立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和涉婚姻案由的案件信息的共享机制。
根据《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网络专线将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涉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婚姻自主权纠纷、离婚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等案由的已结案件信息及时交换至民政部,进一步完善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案件当事人的身份号码到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中查询案件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进一步拓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查控范围。
最高法与民政部通过网络专线实现共享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低保信息(包括家庭收入信息)、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涉婚姻和涉社会救助对象收入财产的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社会组织)名单信息等;同时民政部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以上共享信息将纳入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目前,在我县尚未接到关于该《备忘录》相关的执行文件,还在进一步协调沟通中。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张永林 联系电话:13947837398
五原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