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gaj/2022-0269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的综合经济部门。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森林公安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的工作规划和业务措施;部署、指导、监督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2、分析、研究并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制定相应工作对策,落实防控措施;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防控、处置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事)件、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3、负责社会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治安、户籍、出入境、禁毒、监管、要害目标安全管理、保卫业务;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查办治安案(事)件;参与并组织等级警卫业务。
4、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爆、反恐及110动态处警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5、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控制网络舆情动向,查处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恐怖活动、黑恶势力的防范、侦查、打击工作;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7、开展公安法制规范化工作,制定相应的行政司法和刑事执法工作规则,落实各警种执法措施,等日常工作。
8、参与并组织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落实科技强警中长期规划和措施;指导、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开展全县公安宣传和警务督察工作,依法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申诉案(事)件;督促检查全县公安信访工作。
10、负责拟定全县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等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14、依法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
15、负责查处各类涉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和范围内森林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执法活动。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和林木管护及禁牧工作,依法行使涉林治安案件裁决权,刑事案件的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级单位预算:五原县公安局、二级单位预算:森林公安局。
(一)五原县公安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1.本级内设机构14个
政治工作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督察法制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犯罪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
森林公安局内设四室一队,即办公室、政工督察室、法制室、森林资源保卫室、邢侦队、信通室;
2.派出机构15个
城关派出所、西大桥派出所、东环派出所、西环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套海派出所、塔尔湖派出所、天吉泰派出所、新公中镇派出所、复兴派出所、银定图镇派出所、和胜派出所、胜丰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兴原路派出所。
森林公安局派出机构4个
五原县森林公安局塔尔湖派出所,五原县森林公安局新公中派出所,五原县森林公安局隆兴昌派出所,五原县森林公安局复兴派出所。
人员基本情况,县公安局现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94名,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我局实有正式在职民警205名、事业人员39名、辅警195名、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124名、遗属5名。
森林公安局核定编制36人,现有在职人员24人,退休4人。
(二)五原县公安局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五原县公安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五原县森林公安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5312.3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5.62万元,增长6%,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 5312.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91.58万元,增长5%。增加原因是上年结转办案业务工作资金本年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31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312.32万元,占比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 291.58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60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7.81万元,占比87%;项目支出746.08万元,占比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禁毒禁赌专业活动、消防业务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603.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1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291.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26.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526.8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和离休人员工资以及保险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4418.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18.8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里的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办公中的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项目支出里的禁毒禁赌、消防工作经费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 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9.85万元,比上年上年减少 399.81万元,增长下降62%。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大幅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67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绩效目标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54.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瑞 联系电话:1564889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