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trhz/2022-0269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塔尔湖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5-09 |
关于对五原县政治协商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李艳清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道路养护工作的提案》(第108号),我镇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您提出:农村道路作为基础的民生保障设施,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但在由于缺乏后续资金和项目支持,部分路面已经严重老化,甚至出现基层变形等严重问题,严重影响老百姓便捷出行,甚至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您的建议,我镇对塔尔湖镇辖区内未进行农村道路养护的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排查。
经我镇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和与村社积极对接,对于您提案中的资金问题以及缺乏项目支持,我镇将根据《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方案》和《路长制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将需要修缮的道路与必需的建设项目进行上报,争取项目资金倾斜,同时结合乡村道路养护,对乡村道路进行改造,着力改善周边村民出行条件,方便村民日常生产生活,提升村民生活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道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五原县塔尔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