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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gaj/2022-0313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3-18
五原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发布单位:公安局 发布人:薛建利 发布时间:2022-03-18 点击量:3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具体工作要求,研究我县公安工作的政策,草拟县公安局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二)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处置全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创建安全社区,具体实施人口和户口管理,严密控制社会面,积极帮助和救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负责看守所和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六)依法执行和开展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努力提高公安科技含量,进一步加强公安科技工作和通讯建设。

  (八)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民警;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和宣传规划,充分体现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

  (九)严厉打击遏制经济犯罪活动,依法保护国家、法人、公民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全县经济秩序。  

  (十)组织实施对来我县视察工作领导人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打击、侦破全县的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对我县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组织想、指导、协调全县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

  (十六)拟定县本级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执行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

  (十七)管理五原县森林公安局。    

  (十八)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接报警、指挥处警、情报收集研判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行动和重大突发案(事)件应急指挥协调以及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警卫安保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负责人:王建国。联系方式:0478-5233953。

  (二)督察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负责公安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案(事)件接待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人:李勇。联系方式:0478-5213100。

  (三)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法团体、境内外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负责人:贺精锐。联系方式:0478-5233953。

  (四)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负责治安案件、管辖的刑事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人:赵怡原。联系方式:0478-5233924。

  (五)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负责人:郑宇峰。联系方式:0478-5233953。

  (六)警支大队。负责科技管理、通信保障、“智慧公安”和公安大数据建设工作;负责网络技术手段、视频图像侦查手段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侯欣。联系方式:0478-5233924。

  (七)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负责涉恐重点人管理、反恐防范和情报工作;负责涉恐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应急处突、巡逻执勤工作;参与公安警卫、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任建光。联系方式:0478-5233953。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负责人:王辉。联系方式:0478-5233926。

  (九)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负责人:贾海涛。联系方式:0478-5232536。

  (十)禁毒大队。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预防侦查打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等工作。负责人:张海旺。联系方式:0478-5233914。

  (十一)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文化、教育训练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人:李颖丽。联系方式:0478-5233911。

  (十二)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人:张东。联系方式:0478-5233925。

  (十三)设18个派出机构。一是设置16个派出所。分别为:城关派出所、东环派出所、西大桥派出所、西环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塔尔湖派出所、套海派出所、复兴派出所、银定图派出所、天吉泰派出所、新公中派出所、胜丰派出所、和胜派出所、兴原路派出所、丰裕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维护辖区治安秩序;负责管理常驻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驻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建立健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治安保卫委员会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负责建设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伍,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网络;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检举、报案、控告,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负责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党委、政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负责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拘留所。负责对被采取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执行关押任务;负责对拘留人员进行法律、道德、形势教育;掌握拘留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配合办案单位做好对与案件有关的行政、司法拘留人员的审查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治安拘留所的安全。负责人:韩杰。联系电话:0478-5537403。

  三是看守所。负责羁押犯罪嫌疑人、已决犯的监管工作;检查监所的安全,防止关押人员越狱、暴狱、闹监和流行病的传染;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管理、改造和对已决犯安排遣送工作;负责掌握犯罪嫌疑人、已决犯思想动态、深挖余罪线索;依法进行文明管理、文明执法;负责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负责人:郝永光。联系电话:0478-523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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