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jyj/2021-0175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五教发〔2021〕104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
白琳、高阳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严禁占用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督导评估
近年来,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严格执行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教育局对学校音体美课程的督导检查评估,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二、细化各项措施,提升学校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坚持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每周一节特色体育课。要求学校细化各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监管力度,确保两位委员的提案落到实处。
谢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屈文忠 联系电话:7960389
五原县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