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xfj/2022-0337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信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新华社客户端呼和浩特4月9日电(勿日汗、王逸涵)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推动《条例》在内蒙古信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会议认为,制定出台实施《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坚持人民至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保证,对于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掌握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把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作为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指导,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区信访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内蒙古各级信访部门要认真系统学习《条例》、广泛深入宣传《条例》、不折不扣贯彻《条例》,确保《条例》精神转化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和工作实效。要将《条例》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列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议题,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计划和“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要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在《条例》集中宣传月期间,通过举办党组学习、进行宣讲辅导、开展集中宣传、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座谈研讨等“五个一”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热潮;要积极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确保《条例》入心入脑、落地见效,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主线,结合《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和“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等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妥善解决。
会议要求,内蒙古各级信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履行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项职责,切实发挥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首都“护城河”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内蒙古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