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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jyj/2021-0176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五教发〔2021〕106号
成文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4-08
关于对五原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教育局 发布人:苏雅丽 发布时间:2021-04-08 点击量:4 字体:

关利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五原县中小学生特别是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分析,在现有条件下,采取以下办法进行解决。
  一、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骑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危害,让学生从思想上自觉主动地解决问题。
  二、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为学生进行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宣讲。
  三、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按照路程远近,控制一部分近距离学生上下学不骑电动自行车,选择公交或步行,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四、由城管在学校门口划出学生专用停车区域,由学校进行管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张爱军    联系电话:7960300


  五原县教育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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