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jtysj/2022-0575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五交字〔2022〕88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8 |
五原县人民政府:
2020年巴彦淖尔市神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承揽了总造价为320万元的工程,雇用当地农民从事安装路缘石施工。工人马维忠、王乐忠、王亮文等六下班回家同乘一辆车,在省道上发生单方四死两伤的交通事故。此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由杭锦后旗人社局认定为工亡、公伤。后经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巴彦淖尔市中院两审判决为同样结果。杭锦后旗劳动仲裁委员会己出据杭劳人仲字(2021)58、59、60号,(2022)50号调解书,由我公司支付工亡、工伤补助共259万元。
经此意外事故,导致巴彦淖尔市神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出现巨大经济困难,特申请从两项尾欠工程款(2016年农村公路第五标段,农村公路(建丰农场羊博园)第三标段,两项工程尾欠工程款1701万元)紧急支付300万元工程款救急。
五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