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mw/2022-0629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日期 | 2022-01-05 |
2022年五原县民委积极争取上级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82万元,为科学合理安排少数民族资金项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发挥最大效益,1月5日,五原县民委组成调研组,由党组书记苏日嘎勒图带队,深入塔尔湖镇胜丰牧业社、乃日牧业社、丰裕办事处丰产牧业社、天吉泰镇天吉泰村、套海镇锦旗村对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实施项目进行前期实地调研。
调研采取实地查看和座谈的形式,与镇村社三级干部以及各族群众深入交流,了解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学地安排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项目打下良好基础。
苏主任指出,项目实施乡镇要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要求,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各乡镇拟实施的项目要确保符合要求,主要用于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壮大村社集体经济、乡村旅游、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要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使用范围,提前做好项目准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到资金到位即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