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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9-27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医保局 发布人:王燕 发布时间:2022-09-27 点击量:4 字体:

2021年,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以及市、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更新规范了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通过五原县医疗保障局公众平台、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0余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0条,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0余条,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回应社会关切20余件。落实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部门2020年度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3条。通过“疫情防控”专栏主动推送各级各类疫情防控信息10余条。二是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应解读、尽解读”,今年通过图解、文字叙述等形式解读政策性文件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我局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成立了“五原县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制定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办事一本通,共编制各类事项58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务公开网站、公众平台建设,加强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及时为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公众平台支持咨询互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网站和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政务新媒体及时进行备案审查。

(六)监督保障情况

五原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

负责人为成员的五原县医保局“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列入单位实绩考核,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七)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内容,提高政府及各个部门对年报的发布质量,按照统一模板格式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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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要求,我局政务公开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存在随意性;二各股室报送信息格式不规范、工作进展不平衡。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二是提高各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全体人员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医保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做好人民满意的医疗保障事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管理费用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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