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mw/2022-0692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11 | 发布日期 | 2022-05-11 |
根据巴财农[2022]301号文件、《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以及《五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县2022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43元,为了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扩大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为着力点,结合我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县民委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43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一)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
1.五原县套海镇锦旗村一社后壕渠生产生活用桥及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县民委配套项目资金10万元;2.五原县天吉泰镇天吉泰村牧业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活动阵地建设工程,县民委配套项目资金33万元;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套海镇锦旗村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当地落后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解决各族群众出行安全,促进民族村组产业发展,提升民族村组人居环境,使各族群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生产生活用桥、口闸配套齐全,解决了部分耕地农田排灌系统不配套和抗灾能力较低的问题,提升地下水位,改善水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各族群众收入,达到节水灌溉,保护水资源的效果,总体收益农田3000余亩。天吉泰村牧业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阵地建设,完善特色村寨功能,促进社会精神文化发展,增加强民族归属感,让口口相传的“杭哈”民歌一直坚守在传承的道路上。
三、项目资金的监管
民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主管,确保资金用于明确的具体项目。明确县局、乡镇、村三级管理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督促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规模、进度,质量达到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