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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胜丰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20
关于《五原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单位:胜丰镇 发布人:青格勒 发布时间:2022-10-20 点击量:0 字体:

关于《五原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出台文件原因:一是国家、自治区和市高度重视此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五原县作为全国88个土壤试点县之一,也是自治区5个全国试点县之一,要全力开展好土壤普查“全面体检”,切实把“三普”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二是按照自治区、市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五原县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年度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工作体系、技术路线、保障措施等,有序推进普查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二)出台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2〕11号)。

二、工作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

通过第三次土壤普查,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性地解决土壤存在的问题等奠定坚实基础。

(二)意义

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

三、工作开展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土壤普查工作采取“县、镇、村、组、农民”五级联动模式,五原县人民政府成立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确保普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是五原县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对应的工作小组,当好领路人、宣传人、调解员。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各部门按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强化经费保障。认真落实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的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确保土壤三普经费足额到位。要及时配备外业调查采样的工具和野外装备,落实土壤样品制备、检测、保存等场所和仪器设备,配置数据采集终端和数据存储、处理设备,高质量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校核、数据整理分析和成果汇交汇总等工作。加强监督审计,确保普查经费落实并规范使用、提高效率。

(三)强化技术支撑。五原县组建了普查技术组,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五原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全县耕地(含园地)土壤普查,具体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供一线技术服务等。充分发挥技术组的技术咨询和指导作用,建立有效的技术指导与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普查质量。

(四)强化宣传培训。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自身队伍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强化技术培训、宣贯,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三普技术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三普队伍的专业性、标准性和实操性。

(五)强化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相关链接:http://www.wuyuan.gov.cn/zfwj/36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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