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wjw/2022-07777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合协作工作效率,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部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执法领域的合作与配合,加大对非法行医等涉医、涉药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整顿医疗市场,遏制涉医、涉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和质量,维护规范有序的医疗秩序。
二、组织机构
由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县卫生健康委分管监督执法工作的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治安管理的副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监督执法的副局长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县卫生健康执法大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确定1名执法人员,建立联络员制度,全面配合开展涉医、涉药联合执法活动。
三、联合执法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全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全县执法长效机制建立的组织、落实、协调,组织开展工作,及时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问题,及时统计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探索和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二)联合开展日常动态巡查。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涉医、涉药违法行为动态巡查,对发现的涉医、涉药领域内的违法行为,卫生健康部门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使用假药、劣药、不合格医疗器械;公安机关负责协助控制非法行医人员,核查身份信息,查处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保存证据,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配合处置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确保涉医、涉药等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
(三)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县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县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涉医、涉药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一是打击流动游医、假医及管辖区域内的无证行医;二是打击“医托”坑害群众的违法行为;三是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及时查处暴力抗拒卫生、市场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案件,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协助查处打击欺骗患者的“医托”人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提供开展无证行医场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进行查处,牵头对生活美容机构进行检查,涉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单位和个人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查处。县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本开展辖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四)联合开展违法案件查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涉嫌非法行医致人伤残、死亡或被行政部门因非法行医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人员,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涉嫌使用假药、劣药、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的案件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并配合做好案件的调查、侦办工作。
四、工作规则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联合执法办公室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通报涉医、涉药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及查处的工作情况,研究非法行医违法犯罪形势,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当年涉医、涉药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集联席会议。
(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县卫生健康委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统计工作,及时通报和交换相关信息。县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向县公安局通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要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反馈有关案件的立案查办情况。
(三)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制度。县公安局对卫生健康委移送的涉及非法行医的重大案件应及时调查取证,达到立案标准的,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优先出警制度。县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在进行巡查、和查处违法案件等工作中,遇到当事人暴力抗法或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等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向县公安局报警,县公安局要本着“先出警,后移交”的方式,协调各辖区派出所积极予以配合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卫生健康、公安、市场联合执法机制是严格资源管理、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把建立卫生健康、公安、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上日程,结合工作实际,以整治和查处非法行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整治医疗乱象等违法问题为重点,研究制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联合执法工作中,密切联动,快速反应,依照各自的职责,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联动执法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做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破解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案件移送难、调查难、查处难的瓶颈。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卫生健康、公安、市场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后,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同步实施,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抓紧筹建联合执法办公室,抽调专人、配齐办公设施和设备。努力探索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考核机制,严肃执纪问责,确保稳妥推进。针对目前市场的游医、假医,“医托”行为,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等违法问题突出的实际情况,抓紧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和惩处涉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做到边开展工作,边总结完善,迅速形成声势,尽快取得实效,确保卫生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维护良好规范的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