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sfz/2022-0814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胜丰镇 | 文 号 | 胜政发〔2022〕32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30 |
为进一步保障我镇灯笼红香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2022年我们要从市场经营、规范使用等方面全程进行监管,有力打击违法经营活动。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制定2022年投入品规范使用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科学植保”为理念,以绿色防控、安全用药为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国家明令禁止农药品种、禁限用农药品种、标签不合格农药、肥料品种的检查工作,不断提升农业防灾减损能力,全面提高我镇灯笼红香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产增收。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监管站负责的领导小组,分工负责,不定期经常开展投入品安全使用监管,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发现问题产品后报县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调查、检测并依法处置,净化投入品市场环境。
三、检查内容及形式
检查内容主要有:
1、是否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限禁用农药、肥料品种
2、是否经营和使用标签不规范农药、肥料品种
3、投入品经营店食宿现象
4、投入品门市与超市同店经营现象
5、是否张挂农药、肥料经营承诺牌及限禁用投入品牌
6、是否张贴投入品经营许可证及监督卡
7、经营人员售货安全防护措施
检查形式采取以常规化自查为主,以联查、互查为重要手段,以定点定户监测为参考依据,使检查取得实效。从1月份开始,每月进行常规检查三次以上,在2--6月投入品使用旺季,开展10次左右联查、互查活动,常抓不懈。
四、 农药检查工作历
1月-2月围绕温室用药,重点开展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检查,对经营户与使用者进行定点监管。
3月-4月重点开展种衣剂检查。
5月-6月重点开展苗前除草剂和灭生性除草剂的检查,并关注用药及地下害虫用药情况。
7月-8月重点开展杀虫剂全面检查,兼顾玉米、向日葵苗后除草剂的经营使用情况。
9月-12月围绕温室用药,对经营户与使用者进行定点监管、培训、总结。
五、监管制度
1、黑名单制: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故意关门、无人看店、耍无赖等行为拒绝检查的,通过媒体曝光并列入黑名单存档,同时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三年内不准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2、承诺制:对生产经营人员实行承诺制,签定经营责任承诺书,张挂经营责任承诺牌,违反承诺书要求内容,自愿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台账制:经营户必须建立购销台账,投入品使用者要记录投入品使用档案,以备查用。
六、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培训和新技术示范推广
坚持“高效、安全、生态、可持续”的理念,加强安全用药指导及示范,强化安全用药技术的宣传和培训。通过试验示范推广新型植保机械、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实现精准用药,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减轻农药污染。根据当地的主要防治对象,积极推荐高剧毒农药替代品种,示范推广蔬菜、瓜果等作物上安全、高效的农药新品种,指导农民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近年来除草剂的经营和使用量越来越大,为此要积极做好对除草剂经营使用的调研工作,查清本地区常用除草剂的种类,施用的作物,使用面积和数量,易产生的药害及原因,制定应急措施,挽回药害造成的损失。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继续加大本镇对农药管理人员、农药经营人员以及农户的安全用药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明令禁限用农药品种、推荐农药品种以及农药安全使用常识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普遍提高人们对投入品的认识水平。
五原县胜丰镇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