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zjj/2022-0937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
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街接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市住建局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巩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成果,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低收入贫困“六类人群”危房改造,以国家及自治区危房改造各项政策规定为依据,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农房进行整治,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精心实施,在2022年底前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
二、建房要求
(一)危改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科学规划,农户自愿的原则,坚持以集中连片建设,消除土房、新建砖房为主,对有保留价值的房屋进行维修加固,鼓励推广应用装配式新型节能材料,实施农房抗震设防建设,配套建设道路、广场、路灯、绿化、清洁能源取暖等项目,指导农牧民建设安全、舒适节能、美观的住宅,整体提升农房品质和人居环境水平。
(二)任务安排和建房标准
2022 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40户,其中隆兴昌镇23户、胜丰镇16户、塔尔湖镇19户、新公中镇22户、套海镇13户、银定图镇16户、复兴镇5户、天吉泰镇3户、和胜乡7户、荣丰办事处5户、丰裕办事处11户。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建设标淮,户均面积控制在 60 平米以内,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 30平米,三人以上户面积不超过人均 18平米,不低于 13 平米,新建房屋一律为砖混结构或应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引导和帮助没有建房能力的特困户建造小平米住房。
(三)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经住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审核,精准认定:农村易返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人群”,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且符合危改条件的要列入危改计划整治。2022 年拆旧建新改造户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级实际下达补助资金为准,修缮加固改造户补助标准原则上每户最高不突破20000元。危房改造资金可统筹建房、自由调节。
三、实施程序
危房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户申请、村公示、镇审核、县备案的程序操作,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联合审核系统在册人员信息,做好核查上报工作。县政府组织实施,乡镇办事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并协调相关工作,帮助农户解决建房所需,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定具体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与乡镇的协调配合,组织力量进行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确保按期完工。
(二)做好建新拆旧。
危房改造采取单户新建的,应拆除原有危房,对于左邻右舍为联排房屋等客观原因难以拆除的,在承诺不再居住并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子拆除,各旗县区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建新拆旧措施,紧密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建新拆旧承诺书,并与拔付资金挂钩。
(三)严格质量安全。
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管理规范》 要求,实行属地管理,全过程抓好质量、安全、验收管理。重点把握好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检查验收关,做到完工一处、验收一处、合格一处、补助一户。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责令限期整改,否则收回上级补助资金。
(四)健全信息档策。
农户基本信息采集一户一档,档案主要内容:(1)危房改造申请鉴定审批表,(2)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信息表),(3)户口身份证,(4)“六类人群”贫困证明,(5)建房前中后的房屋对比照片,(6)竣工验收表,(7)公示证明,(8)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