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牛羊)产业的积极性,切实落实好奖励资金使用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内财贸规〔2022〕1号)精神,截止目前,我县拨付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9.4万元,有效促进牛羊生产和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牛羊肉市场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