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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yjglj/2021-0246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01
关于对五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6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局 发布人:杨越 发布时间:2021-06-01 点击量:31 字体: 大 中 小


李志轩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管控力度,在禁燃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的建议引起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为推动全县城区禁燃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依据我局管理职能,从以下几方面全面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

(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县政府印发《五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职责分工,我局负责禁售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工作。2020年12月4日,我局组织虹祥、圣和、亿鑫、恒泰4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划定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销点(店)依法严格审核,符合安全条件由专家出具现场核查和确认意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颁发许可证。2021年,在政府划定禁售区域外我局共颁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95家,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0家。

(二)2021年2月9日,我局成立2个检查组对各乡镇9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及4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春节前专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现场责令整改。对全县辖区内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门店依法取缔和查封扣押,保证了城区禁燃区域内无销售烟花爆竹经销点(店)。

(三)在春节前夕,我局通过散发传单,张贴县政府通告及标语,利用电台、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禁售禁燃宣传教育,共张贴通告5000余份;近期又印发县政府通告260余份,并下发到社区和乡镇,统一张贴到小区门口,单元门口,联合住建局物业办与社区服务中心加强监管,发现拉运烟花爆竹车辆出入小区第一时间通报公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案件处罚力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庞建军     联系电话:522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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