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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sfj/2022-1049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0-26
五原县司法局集中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项婷科 发布时间:2022-10-26 点击量:1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26日上午,五原县司法局召开全体职工干部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学习会由党组书记、局长武锐同志主持。

  会上,武锐同志领学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引领全体职工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具有极端重要性。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把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坚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要加强本单位自媒体的管控,发挥正面宣传作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正确引导舆论。要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化解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自觉地用法律、条例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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