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y-mw/2023-01429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民委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3-12 | 发布日期 | 2023-03-12 |
2022年,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文件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2022年民委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五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3条。落实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2022年预算。二是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应解读、尽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为充分保障基层广大群众、各类社会组织机构的知情权,民委依申请公开专人负责,确保依申请公开得到及时办理。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民委政务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巴彦淖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及时为企业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五)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对政府网站、巴彦淖尔市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网站和平台的维护运行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平台针对网站、平台发布信息的培训。
(六)监督保障情况
五原县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五原县民委“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七)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
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时按照要求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五原县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方面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股室报送信息格式不规范、工作进展不平衡。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等相关政策学习宣传,不断提升民委干部对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提高各股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信息管理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