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jyj/2023-0170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为持续提升“双减”工作成效,推动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违规开班,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寒假校外培训治理调度会精神,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治理内容
(一)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商务楼、出租房屋中的无证照机构违规开展培训;以高端家教、高级保姆、成长陪伴师、“一对一”家政服务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以“托管班”“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
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
(二)非学科类培训。未符合设置标准、未做到证照齐全、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超过5000元的要求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趁机恶意涨价、违规倾销课时、存在安全隐患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出现“两张皮”巧立名目、变相收费、逃避监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三)艺考培训机构治理。存在的资质不全、监管不全、门槛不清、收费偏高的艺考培训。
二、治理措施
(一)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等“双减”社会监督员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确保无死角、全覆盖、无盲区。
(二)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平台和电子邮箱信息,畅通线索举报和获取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对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迅速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微信、宣讲、等多种形式, 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主动拒绝参加违规学科类培训,合理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四)在治理中发现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由教育局监审股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78-7960389/7960316
举报邮箱:wyxjyjzcj@126.com/wyjyg1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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