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jyj/2023-0171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五教发〔2023〕4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
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集中整治学生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护航行动”的通知》(巴公通〔2022〕61号)文件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构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规定,结合五原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五检行公建〔2023〕3号)和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近年来,全国各地学生电动车安全事故频发、多发。五原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强调涉校涉生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各单位切实抓好管理和落实。按照“文明、规范、有序”工作原则,组织开展对中学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合理规划校内电动自行车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统筹周边资源,解决学生电动自行车停车难问题。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加强检查监督,严厉惩戒乱停车、不戴安全头盔及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驾驶、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有序。全面有效落实《检察建议书》建议内容。
二、工作任务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班主任为成员的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相关机制,组织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开展摸底调查。各中小学要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对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进行申报、登记,由学生进行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报送学校进行审核,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路线、停车区域。做到一人一车,人车信息一致。
(三)经常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各校通过开展国旗下宣誓、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等活动,在学生中全面营造“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守纪处处安宁”的良好氛围。
(四)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或告家长书向家长、学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禁未满12周岁儿童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青少年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不给16周岁以下中小学生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严禁其驾驶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对经审核符合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学校要组织精干力量严查学生违规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现象,一旦发现违规违法现象,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自己承担;要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提倡初中、小学生步行上学,高中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上学。
(五)多方协作,保驾护航。协调交警、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附近及交通隐患重点部位安装交通警示牌,交通部门定期到学校进行交通知识讲座,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六)教育广大师生规范停车秩序,学校要为符合骑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学生提供停车场地,引导广大师生,遵守城市道路相关规定,不要在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影响周边居民出行、门店正常经营和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三、具体惩戒措施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集中整治学生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护航行动”的通知》(巴公通〔2022〕6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实施以下惩戒措施:
1.发现学生第一次违规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对该学生提出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同时抄送教育局,教育局通报所在学校。
2.各学校要做好违规违法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统计工作,发现学生第二次违规违法骑行(驾驶)行为的,学校要要求学生写保证书,家长签字确认。
3.学生出现第三次违规违法骑行(驾驶)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小学生取消年度三好生、优秀班干部评选资格,初中、高中阶段学生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交通安全涉及到师生的健康和家庭幸福,因此,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与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同时也是构建平安校园,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投入到这项工作当中。
(二)强化宣传教育
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交通安全知识宣讲、交通安全板报评比、小交警交通指挥手势操比赛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展宣传阵地,推送儿童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片、微电影、安全提示语;利用升国旗、主题班会、活动课讲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过提问、互动等形式向中小学生传递交通安全知识,引导中小学生识别常见交通标志标线,认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三)健全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教育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将此项工作列入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中。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方向,并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此外,还要加强工作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加强监督检查
教育局将会同交警、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专项督导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各学校学生违法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进行检查,对管理不严、底数不清、方法不当、整治不力的学校给予通报;问题严重的学校对校长、分管副校长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