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thz/2023-0256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套海镇 | 文 号 | 五巴镇政便发〔2023〕7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关于套海镇禾丰小区12#、13#楼供暖公司的公告
巴彦套海镇禾丰小区12#、13#两栋楼,由巴彦淖尔市大恒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自建成以来一直由其负责供暖,采用地源热力泵,现设备老化,造成环境破坏和社会矛盾纠纷,供暖存在较大问题。
为解决禾丰小区12#、13#两栋楼供暖问题,进一步保障居民民生,大恒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五原县汇鑫热力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达成供暖协议。
大恒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巴彦套海镇禾丰小区12#、13#两栋楼的供暖权利,由五原县汇鑫热力有限公司自愿承担该两栋楼的供暖义务,特此公告。
五原县巴彦套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