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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zjj/2023-03736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31
2023年五原县农村牧区危房改造项目政策的解读
发布单位:住建局 发布人:徐靖 发布时间:2023-07-31 点击量:5 字体:

一、哪些危房符合新建条件,哪些符合修缮条件?

答:按照自治区扶贫工作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由五原县危房改造工作组专业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危险房屋进行评定,对属于构成场地危险、C级危房、D级危房给出改造意见。在鉴定危房时主要对房屋地基基础、主体围护承重墙体、屋盖主要构件判定,对于地面破损、门窗破损、墙体饰面不做主要判定因素。

二、新建住房有条件限制吗?修缮住房该整么改造加固?

答:新建住房严格控制建房面积,严格落实拆旧建新。一人户:20平米以上,60平米以下;两人户:30平米以上,60平米以下;三人户:60平米以下;四人户及以上:人均不超18平米,不小于13平米。建房结构以砖木、砖混、预制装配式结构为主,彩钢房不给予补助。修缮住房重点对房屋基础、墙体、屋面进行加固修缮。

三、那哪些人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答:首先农村危房改造只针对农村户口,其次2017年以来新政危房改造只给予农村无房户及居住在危险地带的被确定为C级、D级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人群”。第三虽为危房但已经修建或正在修建新房的(未按程序提前申报危房改造);老年人居住危房而其子女现有住房条件较好的;有能力维修而不维修,致使住房变成危房的;举家外迁(或外出打工)常年不归的;无法联系或本人明确主动放弃改造的;农户及家庭成员名下有生活用车辆、城市确权房产、财政供养人员(领取社保)、注册企业法人(产业合作社)的农户不属于实施补助范围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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