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thz/2023-0388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套海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8-02 |
五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为切实保障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2023 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进行上调。
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月人均772元提高到79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人均6309元提高到6888元。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县12137名城乡低保对象,提标补发资金于6月10前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