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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套海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02
关于非存续状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许可注销提示公告
发布单位:套海镇 发布人:史雨禾 发布时间:2023-08-02 点击量:1 字体:

关于非存续状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许可注销提示公告

五原县各非存续状态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非存续状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注销工作的通知》(内市监食安字〔2023〕374号)要求,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集中开展非存续状态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许可注销工作。

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生产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并在网站进行公示:(二)食品生产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二)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之规定,现将五原县已注销《营业执照》,但仍未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非存续状态经营主体名单公告如下,请主体负责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行政审批大厅或市场监管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发证单位将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4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附件:非存续状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据(餐饮、流通、生产、单位食堂)(4).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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