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xgzz/2023-0435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新公中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8-15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22号)和五原县委、政府印发《五原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五党发〔2019〕1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区居民合法权益;为农区居民提供信息和科技服务,帮助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农区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公益事业;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
二、内设机构
新公中镇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负责乡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
三、行政编制
新公中镇核定行政编制30名,其中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0名(3正7副)。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镇长1名、副书记兼人大主席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兼政法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统战委员1名(可兼副镇长)、宣传委员1名、武装部长1名(可兼副镇长)、副镇长2名。
四、事业单位设置
新公中镇设3个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7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党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8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一)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镇行政执法权。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