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五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五原县民族团结促进服务中心牌子,归口县委统战部领导。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内设行政机构:办公室、社会经济发展股、语政股。事业机构:五原县民族团结促进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