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mw/2023-0745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
二是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常态化、全覆盖。调动各单位创建积极性, 深入推进“籽籽相拥·同心筑梦”主题“十个一”工程,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提质增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事关全县的头等大事,进一步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是2024年民委将继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坚持科学策划、严格筛选,本着以解决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特殊困难和问题、促进民族团结的原则,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切实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急事、难事、烦心事,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四是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等工作。
五是努力做好“杭哈”民歌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扬工作。
六是抓好社会市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蒙古语言文字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准确率、标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