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slj/2023-0754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
县河长办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进行督查暗访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行动,紧盯我县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县河湖渠沟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堆、乱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乡镇与部门之间联防共治,坚决打击围垦、侵占水域和非法排污等涉河违法行为。2023年5月26日,由县河长办牵头,由检察院、县委督察室、组织部、宣传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科局、公安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全县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进行联合督察暗访。
这次督查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隆兴昌镇、新公中镇、复兴镇、套海镇,对辖区内的渠沟进行实地查看,共督查了蛮克素海子、哈拉乌素渠、扶贫支沟、总干渠、黄河沿线等多处河流、湖泊,主要针对河湖垃圾、水面漂浮物、乱堆乱放等问题,督查此次春季河湖管理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健全落实保洁、巡查和监管机制,切实巩固河湖“清四乱”治理成果。
督查组通过此次督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以“春季”行动为契机,切实摸清所辖河湖存在的问题,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细化实化河湖长责任。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河湖管理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这次联合督查,河长办将通报督查暗访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整治执行不力的行为和老问题反弹现象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