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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mzj/2021-0401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3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发布单位:民政局
发布人:温元杰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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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100元高龄津贴,年龄在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600元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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