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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mzj/2021-0401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3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发布单位:民政局 发布人:温元杰 发布时间:2021-11-23 点击量:8 字体:

       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100元高龄津贴,年龄在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每人每月领取600元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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