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sfz/2021-0473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胜丰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
一、一孩:
1.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巴彦淖尔市内居住的需要带母子健康手册(没有的去医院办理)、
3.夫妻2寸合影照片一张
4.户籍不在本镇的一方需开初婚未育证明。
5.离婚的需要带离婚协议书
二孩:
1.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小孩户口原件
2.巴彦淖尔市内居住的需要带母子健康手册(没有的去医院办理)、
3.夫妻2寸合影照片一张
4.户籍不在本镇的一方需开婚育情况证明,证明该人未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贰孩计划生育服务证》,离婚的需要带离婚协议书。
三、再婚夫妻:
1.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2.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
3.再婚一方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户口或者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原件
4.巴彦淖尔市内居住的需要带母子健康手册(没有的去医院办理)
5.夫妻2寸合影照片一张
四、初婚未育证明办理: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备注:咨询电话:郝敏13947851067 韩静1534428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