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rsj/2021-0565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近日,我局收到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旗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相关政策。这意味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晋升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将得到拓宽。
全面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改造现有职员等级,将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日前,我局已完成我县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