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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slj/2021-0056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水利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8
五原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积极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改税工作
发布单位:水利局 发布人:全普超 发布时间:2021-04-08 点击量:5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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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原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多措并举积极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改税工作,确保税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内税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原由水利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为推进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改革,五原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站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与税务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就职能划转工作深入交流对接,共同就征收划转后征缴业务流程、历史遗留问题及可能遇到的新问题进行充分探讨,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后,征收工作能有序、高效运行;与相关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在充分掌握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相关政策基础上做好政策宣传,提高缴费人对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遵从度,并对相关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下达《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告知书》,提高征收与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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