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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sfz/2021-0734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胜丰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8-30
关于授予美丰村等3个行政村 为“信用村”的决定
发布单位:胜丰镇 发布人:青格勒 发布时间:2021-08-30 点击量:3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授予美丰村等3个行政村

为“信用村”的决定

各村委会:

  近年来,胜丰镇紧紧围绕“文明乡镇、诚信乡镇”建设,通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开展评级、综合授信,解决了农户、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难题,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得到逐步改善,全县农村地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为加快全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经五原农商银行上报,胜丰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美丰村等3个行政村“信用村”称号,授予新胜村七社等25个村民小组“信用村组”称号。

  被授信的信用主体要珍惜荣誉、珍视信用,大力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紧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要求,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镇各行政村、村组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信用户、信用村组、信用村创建,以信用促使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和多层次的金融需求。        

附件:胜丰镇“信用村、信用村组”名单

                  胜丰镇人民政府   

内蒙古五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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