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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16
五原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原县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政务服务局 发布人:马小荷 发布时间:2021-11-16 点击量:5 字体:

各部、委、办、局、室和各人民团体∶

《五原县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五原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五原县委、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五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五原县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五原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县委办、政府亦印发的《五原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五原县政务服务局是五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政务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委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起草有关政务服务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统筹指导县委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划监管全县政府网站,负责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参与五原县人民政府网内容建设。负责县政府网络与市级网络互联互通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指导县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七)负责县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八)负责五原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

(九)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政务服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放管服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党务、政务、档案、保密、财务、资产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年度考核等工作。组织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全县政务服务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承担县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县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负责指导政务中心工作。

(二)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股。负责五原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承担五原县人民政府网的内容保障工作。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廉政风险防控,协调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条 县政务服务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第六条 县政务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中共五原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中共五原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 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中共五原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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