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wjw/2021-0949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五卫健发〔2021〕47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
李秀娟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婚检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妇幼保健负责全县的婚检工作,医院设立婚检保健门诊,专门给予全县婚检对象进行健康咨询、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科固定工作人员,由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医生负责担任主检医师,并有2名婚检医师,一名男婚检医师、一名女婚检医师,三名医师均具有《执业医师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二、妇幼保健院在出生缺陷日、520、爱国卫生月等重要节点利用公众号开展婚检健康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根据提案要求,我院将利用电子滚动屏和一些健康义诊活动加大宣传引导,普及婚检知识,提高婚检质量、婚检率。
三、妇幼保健院严格把控婚检质量,按照体检结果出具婚检证明,对检查发现的异常结果给予健康指导,建立异常结果登记本,异常人群及时进行追踪随访,对于不适宜结婚的对象建议治疗、复查,待检查结果正常后方可出具婚检证明。
近两年在婚检工作资金没有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妇幼保健院坚持开展婚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与民政、宣传、妇联等相关部门协调,加大婚检宣传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检查流程,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配强配足婚检工作人员,全面保障婚检质量,提高婚检率。
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以便更好的为民服务。
答复人:魏建平 联系方式:523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