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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y-wjw/2021-0949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卫健委 文  号 五卫健发〔2021〕47号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4-29
关于对五原县政协代表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单位:卫健委 发布人:袁媛 发布时间:2021-04-29 点击量:3 字体:


李秀娟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婚检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妇幼保健负责全县的婚检工作,医院设立婚检保健门诊,专门给予全县婚检对象进行健康咨询、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科固定工作人员,由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医生负责担任主检医师,并有2名婚检医师,一名男婚检医师、一名女婚检医师,三名医师均具有《执业医师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二、妇幼保健院在出生缺陷日、520、爱国卫生月等重要节点利用公众号开展婚检健康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根据提案要求,我院将利用电子滚动屏和一些健康义诊活动加大宣传引导,普及婚检知识,提高婚检质量、婚检率。

三、妇幼保健院严格把控婚检质量,按照体检结果出具婚检证明,对检查发现的异常结果给予健康指导,建立异常结果登记本,异常人群及时进行追踪随访,对于不适宜结婚的对象建议治疗、复查,待检查结果正常后方可出具婚检证明。

近两年在婚检工作资金没有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妇幼保健院坚持开展婚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与民政、宣传、妇联等相关部门协调,加大婚检宣传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检查流程,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配强配足婚检工作人员,全面保障婚检质量,提高婚检率。

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量,以便更好的为民服务。

 

答复人:魏建平    联系方式:523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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