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wjw/2021-0949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卫健委 | 文 号 | 五卫健发〔2021〕5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李秀娟委员:
你好!你在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治疗免收押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方便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就医,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就医程序。五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召集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院等医疗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治疗减免押金事宜,经研究决定如下事项:
一、五原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蒙中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医院住院治疗,医院收取预计住院治疗费用40%的押金。
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如有拖欠住院费用等问题,涉及相关医院负责追缴,若追缴不到位,县民政局配合追缴住院费用。
答复人:王春 联系方式:523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