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rsj/2021-0971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实践过程中,不同调解员对同类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时,结果可能会截然不同。有的调解员,三言两语,药到病除;有的调解员,费时费力,事倍功半。截然不同的调解结果,在于调解员的能力差异。调解员掌握一定的调解技巧,对于提升基层劳动纠纷案件调解率有相当大的帮助。结合自身的调解实践,调解工作要想取得最好的结果,调解员应该做到“一个提前,两手准备,三个透明,多管齐下”。
“一个提前”即调解员要提前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了解案件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案件纠纷事实是否清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最好可以提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性格脾气,以便制定最优的调解计划,从而更加容易地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
“两手准备”即调解员要找到纠纷双方利益的统一面。这是纠纷双方在解决案件中的切入点,找到把纠纷双方统一到共同利益上来的有效途径,提出让纠纷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
“三个透明”即案卷材料透明、与本案有关的法律规定透明、解决纠纷的思路透明。之所以要强调三个透明,是为了给纠纷双方找到解决该案的最优方案,让纠纷双方明白解决这个案子最好的结果是什么,帮助纠纷双方找到最好的方式达成调解。
“多管齐下”即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软件和硬件因素,增加调解成功率。营造良好的调解环境在调解中形成一种彼此尊重、理性讨论问题的环境很重要,往往能够达成更积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