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y-gaj/2021-0097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的工作规划和业务措施;部署、指导、监督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2、分析、研究并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制定相应工作对策,落实防控措施;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防控、处置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事)件、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3、负责社会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治安、户籍、出入境、禁毒、监管、要害目标安全管理、保卫业务;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查办治安案(事)件;参与并组织等级警卫业务。
4、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爆、反恐及110动态处警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5、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控制网络舆情动向,查处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恐怖活动、黑恶势力的防范、侦查、打击工作;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7、开展公安法制规范化工作,制定相应的行政司法和刑事执法工作规则,落实各警种执法措施,等日常工作。
8、参与并组织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落实科技强警中长期规划和措施;指导、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公安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开展全县公安宣传和警务督察工作,依法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申诉案(事)件;督促检查全县公安信访工作。
10、负责拟定全县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等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公安局属行政单位,内设机构20个,派出机构19个,监管场所2个。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五原县公安局就预算包括:本级单位预算。
(一)五原县公安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1.内设机构20个
政工办、指挥中心、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机要室、宣教科、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信访办、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情报大队、基层基础工作科、出入境管理科。
2.派出机构15个
城关派出所、西大桥派出所、东环派出所、西环派出所、城郊派出所、套海派出所、塔尔湖派出所、天吉泰派出所、新公中镇派出所、复兴派出所、银定图镇派出所、和胜派出所、胜丰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兴原路派出所。
3、监管场所2个
拘留所、看守所
人员基本情况,县公安局现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94名,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我局实有正式在职民警208名、事业人员42名、辅警153名、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124名、遗属7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收入为756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8.86万元,其他收入7.91万元。年初预算3870.4779万元。与预算对比,增加3698.882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调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决算收入包含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基建工程款。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8,004.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569.3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5.46万元;支出总计7495.2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9.5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18.74万元,增长13%;支出总计增加874.6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放了2017年度带薪休假;二是本年度增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三是工程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56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1.45万元,占99.9%;其他收入7.91万元,占0.1%。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49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5.95万元,占74.9%;项目支出1,879.3万元,占25.1%;
(四) 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46.8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85.44万元;支出总计7477.8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6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84.82万元,增长14.1%;支出增加931.26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发放了2017年度带薪休假;二是工程支出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8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9.73万元,占73.9%;项目支出1,879.3万元,占26.1%。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07.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3.87万元、津贴补贴1,995.31万元、奖金67.77万元、 绩效工资9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92.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5.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21万元、医疗费 5.54万元、伙食补助费91.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31.11万元、离休费10.22万元、退休费141.29万元、 生活补助425.49万元;较上年增加600.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发放了2017年带薪休假;二是调资补发。公用经费602.6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103.23万元、印刷费7.90万元、咨询费1.50万元、水费6.45万元、电费 30.40万元、邮电费 0.06万元、取暖费114.29万元、物业管理费19.50万元、差旅费16.23万元、维修(护)费49.65万元、租赁费2.15万元、培训费4.89万元、专用材料费7.46万元、劳务费110.98万元、委托业务费6.05万元、工会经费2.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6.4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 15.04万元,较上年减少270.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设备购置减少;二是维修维护费用减少;专用材料费用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0.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无。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49万元,用于公车外出燃油及维修维护,车均运维费0.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7.6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堵卡增加,公车到卡点检查增加,所以公车运行维护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5.6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全面爆发,基于防控疫情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禁毒禁赌项目 ”、“消防业务项目 ”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万元,其中,对“ 禁毒禁赌项目 ”、“ 消防业务项目 ”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禁毒禁赌项目”、“消防业务项目”等2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禁毒禁赌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由国库统一管理,按照禁毒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县局财务支出严格按制度办事;资金使用情况财政、审计部门全程跟踪检查。通过开展禁毒禁赌宣传教育,培养全县人民自觉抵制毒品和高危行为的观念;办案人员积极主动深挖线索,严厉打击涉毒涉赌违法行为,从而减少毒品、赌博犯罪的发生,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还不够深入,群众对禁赌禁毒观念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宣传方式,让群众的防毒防赌意识大幅提升。
2.消防业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断增强消防投入保证消防安全实力的增强才能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从而减少诱发火灾的因素。进一步提高消防整体工作,为灭火救援的胜利奠定了良好基础,由于资金的保证,消防宣传将向广泛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向发展,消防教育将得到明显加强,整个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将明显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消防站的防火宣传有待提升,群众的防火御火能力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防火御火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的防火救火的方式引导。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禁毒禁赌”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61万元,比2019年减少270.88万元,降低31%。主要原因是:一是设备购置减少;二是维修维护费用减少;专用材料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75万元,比2019年增加272.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5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安特殊业务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押送犯罪嫌疑人。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