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清单
序号 标题 责任主体
1 对融资担保公司未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2 对融资担保公司未经批准合并或者分立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3 对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4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5 对融资担保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形成重大风险的强制措施 市金融办公室
6 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检查 市金融办公室
7 典当行业监督检查 市金融办公室
8 对典当行违反资产不按照比例进行管理,资本不实,扰乱经营秩序的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9 对典当行未按规定,收当限制流通物或者处理绝当物未获得相应批准或者同意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10 对典当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当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11 对典当行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12 对典当行对外投资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13 对融资担保公司拒绝执行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规定采取的措施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14 对融资担保公司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虚假的经营报告、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15 对融资担保公司拒绝、阻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市金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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